摘要:混凝土及砌体结构是我国现代房屋工程中最主要的两种形式。但随着时间推移,许多钢筋混凝土和砌体结构的房屋开始进入中老年期。同时,由于施工单位、建设单位对工程的质量意识浅薄,没有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等,使房屋存在着许多质量隐患。所以,对混凝土及砌体结构房屋安全鉴定方法进行探讨有重要的意义。本文主要论述了如何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评级,并详细介绍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方法。
房屋安全鉴定分为构件、子单元以及鉴定单元等三个层次,每个层次又包括四个等级,可以是组合件,也可以是一个片段。其中,构建是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的最基本鉴定单位。而子单元又由构件组成,通常情况下,民用建筑的鉴定标准包括地基基础、围护结构和上部承重结构等三个子单元。房屋的安全鉴定应依照相应的步骤和项目进行,一般采用逐层评定的方法:①依据各检查项目中构件的评定结果来确定构件等级。②依据各构件和各检查项目的评定结果来确定子单元的等级。③通过子单元的评定来确定单元等级的鉴定。
构件分为混凝土结构构件和砌体结构构件。对它们进行安全鉴定时,应依据构件的承载能力、变形、裂缝以及构造等检查项目,对受检构件进行分别的评定,以最低一级作为标准评定构件的安全性等级。例如按构件的承载能力、构造对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进行安全评定时,应首先对检查项目等级进行分别的评定,然后取最低一级做为构件承载力或构造的安全等级。当构件安全性超出构件承载的变形或位移评定时,应注意的是:当析架的挠度实测值在计算跨度1/400以上时,应对构件的承载能力进行验算。验算过程中,应注意由位移所产生附加应力的影响,评级时应注意:①验算结果大于bu级,可认为是bu级,但应附加观察一段时间。②验算结果小于bu级,应依据实际情况定为du或cu级。若混凝土构件出现以下裂缝情况时,应作为不能继续承载裂缝:主筋锈蚀产生的裂缝,宽度在1mm以上;构件因温度收缩而出现的裂缝,宽度超过相应标准规定,且对结构受力产生明显影响作用的。
子单元及鉴定单元的安全鉴定主要由地基基础、围护结构以及上部承重结构等组成。对于地基基础的安全鉴定则分为桩基、地基和斜坡三个检查项目,桩、基础两个主要构件。
对地基安全性进行评定时,应根据相关岩土勘察档案和检测资料完整度、土层的分布情况,使用原位测试、原状土室内力学性能试验等方法进行地基的检验。若施工现场的条件允许,可通过荷载试验确定桩基的承载能力。当地基范围出现受力软弱层时,应依照相关要求、规定验算地基的承载能力。
对基础安全性进行评定时,应依据原设计、检测、施工以及工程验收时的相关文件进行分析。必要时可以向设计和施工人员进行验证,也可通过局部开挖,抽取、试验材料的性能、外观质量等数据。若检测过程中发现桩基有裂缝或局部损害的现象,应及时查明裂缝出现的原因及程度,对基础的承载能力进行验算和分析。
2. 房屋的安全鉴定方法
2.1 鉴定前准备
进行房屋的安全鉴定前,应收集、整理房屋的原始资料,例如房屋的结构类型、建造时间、面积、施工单位及层数等。若无法证实以上内容,应相施工负责人或单位知情人员进行详细的询问。尽量全面掌握房屋的实际情况,为安全鉴定打好基础。房屋的综合评定应包括三个步骤:①鉴定构件的危险性,并进行等级评定。②鉴定房屋地基基础、围护结构等组成的危险性。③鉴定房屋的危险性。
2.2 构件的危险性鉴定
对构件的危险性进行鉴定时,应重点针对于危险点的判别。地基、混凝土以及砌体构件的危险性鉴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。
2.2.1 地基基础的危险性鉴定
房屋地基基础分为基础和地基两部分,地基基础的检查重点在于承重砖墙与基础连接处的斜向阶梯状裂缝、竖向裂缝以及水平裂缝等状况,房屋倾斜移动状况,框架根部与基础连接处水平裂缝的状况,地基稳定、滑坡、开裂和土质变形状况。地基的危险状态包括:地基产生沉降,且沉降量大于国家规定标准;地基沉降速度大于4mm/月;地基出现不稳定滑移,对上部结构产生显著影响;基础有腐蚀、折断、老化等现象,导致结构产生明显的位移、裂缝或扭曲等。
2.2.2 混凝土构件的危险性鉴定
混凝土构件的鉴定内容主要包括构件的构造连接、变形裂缝和承载能力等。检查的重点在于梁、柱、板和房屋主筋的锈蚀、屋架的受力状况,支撑系统的稳定,屋架的倾斜,柱两端的水平裂缝等。混凝土构件危险点包括:①构件的承载能力在作用效应85%以下。②连续梁、简支梁受拉部位出现竖向裂缝,宽度在0.5mm,或一侧延伸至梁高2/3。③梁板产生挠度在Lo/150以上,受拉区出现大于1mm裂缝。④受力钢筋出现水平或斜向裂缝,且宽度在1mm以上。⑤梁板主筋锈蚀,沿主筋方向出现缝宽1mm以上裂缝,或混凝土保护层出现露筋、脱落现象。⑥受压柱出现竖向裂缝,主筋锈蚀、外漏,保护层剥落。⑦墙柱的混凝土出现起鼓、碳化、酥裂,破坏面积在全截面1/3以上。⑧屋架支撑系统出现问题,导致屋架的倾斜,且倾斜率在高度的2%以上。⑨压弯构件主筋多处锈蚀、外漏,保护层剥落,端点的连接出现松动,有明显变形裂缝。
2.2.3 砌体构件的危险性鉴定
对砌体构件的危险性进行鉴定时,应从构件的构造连接、变形裂缝和承载能力等开始。重点检查砌体的连接部位,承重墙裂缝和变形状况,纵横墙交接处有无竖向、横向裂缝,若出现裂缝,应对裂缝的长度、宽度、走向、分布等进行观察分析。砌体构件的危险点包括:①受压墙柱出现剥落、风化,或者砂浆粉化,截面消弱1/4以上。②支撑梁、柱截面、屋架端部墙体出现竖向裂缝,缝宽在1mm以上。③墙柱出现倾斜,或相邻墙体出现通缝。④墙柱重心偏移,产生水平裂缝,且宽度在0.5mm以上。⑤砖过梁产生竖向裂缝,端部出现明显裂缝,或支撑过梁出现墙体的水平裂缝、弯曲、变形下沉等。⑥墙柱由于刚度不足,产生挠曲、空鼓,或在挠曲部位产生交叉、水平裂缝。
2.2.4 房屋危险性等级划分
对房屋组成部分的危险性进行鉴定时,危险等级划分包括:a:无危险点;b:有危险点;c:局部危险;d:整体危险;而对房屋危险性进行鉴定时,应依据下列等级进行划分:A:结构的承载能力满足房屋的正常使用,没有出现危险点,房屋的结构稳定、安全。B:结构的承载能力基本满足房屋的正常使用,一小部分结构构件在危险状态,但对房屋的正常使用不产生影响。C:部分构件的承载能力无法满足房屋的正常使用,局部有险情出现,构成局部危房。D:构件的承载能力完全没法满足房屋的正常使用,房屋整体存在险情,出现整栋危房。
3. 结语
民用房屋在长期使用中,由于环境因素、材料老化以及房屋的使用、管理不当等影响,会对结构造成不同程度的损伤,使结构的性能劣化、承载能力下降、耐久性降低,从而对结构的使用安全造成影响。所以,对混凝土及砌体结构房屋的安全鉴定方法进行研究、分析对房屋的结构安全、经济效益有重大的实际意义。